金德律所成立于1998年12月,由国家司法部直属管理;2001年,转隶北京市司法局。历经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,律所以“专有的领域、专家的水平、专业的服务”为工作特色,以“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”为工作作风,勤勉尽责地为所有客户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赞誉,得到了律师同行、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。

自成立以来,我所担任许多知名企业以及上市公司、央企国企的法律顾问工作,协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;在公司非诉法律业务、证券与投资、破产重组、建筑工程、知识产权业务等领域成就卓越。同时,我所办理了大量重大疑难诉讼案件,掌握了重大疑难案件的特征及办案规律,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及办案技巧,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与认可,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。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,成为我所得最大优势与特色之一。

本着“职业道德与业务能力并重,法律知识与执业理念共进”的选拔标准,我所逐渐汇集了一批高水平、专业化的法律界精英人才。他们都毕业于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等我国著名的法学院校,并获得了硕士或者博士学位,部分律师还具有在国外法学院学习、工作的背景。
他们不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,更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,有的在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大型公司工作过多年,是法律界难得的实务精英人才,有的也活跃于我国著名高等院校,从事法律教学与研究,这都为客户提供专业、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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